近期,金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餐飲食品、小作坊食品進行了抽樣檢驗共抽檢39批次,合格36批次,不合格3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寶雞市金臺區巨斌麻辣香鍋餐飲店加工的煎炸過程用油,酸價的檢出值為5.4mg/g,標準規定≤5mg/g。山東天安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二)寶雞市金臺區小蔡川菜館加工的油炸小黃魚,亞硝酸鹽的檢出12.5mg/kg,標準規定不得使用。山東天安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三)寶雞市金臺區瑤楠小吃店加工的煎炸過程用油,酸價的檢出值為5.3mg/g,標準規定≤5mg/g。山東天安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產品處置情況
對抽檢中發現的3批次不合格產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風險,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特此通告。
寶雞市金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