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鏈接:寶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稅費保障辦法的通知
《寶雞市稅費保障辦法》按程序報請市政府同意后,于2022年5月23日以寶政發〔2022〕6號文件印發,將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現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中辦、國辦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要求全面推進稅收征管數字化升級、持續深化拓展稅收共治格局,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執法聯動、部門協同。2018年原《寶雞市稅收保障辦法》(寶政發﹝2013﹞44號)已失效,且不適應現在稅務部門職能轉變和改革發展要求,需要重新制定文件對稅收保障工作予以強化,以便于稅務部門加強稅源監管,提高稅費征管質量和效率。
二、起草過程
(一)制定依據
1.法律法規層面:《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2.《寶雞市稅費保障辦法》文件精神主要是落實《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關于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的意見》,具體條款主要參考近年來各部委與稅務總局關于稅費保障工作的聯合發文、法檢系統關于加強稅收司法保障的有關要求以及我市稅收保障工作歷史沿襲和工作實際。
(二)起草情況
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從2021年10月份著手起草《寶雞市稅費保障辦法》,結合此前在協稅護稅機制方面的有益探索,財政、稅務部門進行了調查研究,多方征求有關意見,多方協調論證。總體上遵循了三項原則:一是堅決貫徹國家稅收管理法律法規,使《寶雞市稅費保障辦法》與上位法相統一,具有合法性;二是上位法有明確規定的,盡量不照搬照抄,重點在于彌補上位法不明確或缺漏的內容;三是結合寶雞市實際情況,《寶雞市稅費保障辦法》經過反復討論、修改后最終成稿。
(三)征求意見情況
共向38個部門和單位發放征求意見函,收回反饋38份,其中13個單位提出修改意見,其余單位和部門無意見。對于主要分歧點,市稅務局與提出分歧點的各單位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對于合理的建議予以采納并及時進行修改完善,最終定稿。
三、主要內容
《寶雞市稅費保障辦法》共7章31條,分為總則、保障機制、稅費協作、稅費信息共享、稅費服務、監督管理、附則七個部分。旨在規范行政管理關系,以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為核心,通過明確有關單位在稅費保障方面的義務和責任,建立“黨政主導、財稅主責、部門合作、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建立“黨政領導”的工作保障機制。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為組長、市財政局、稅務局局長為副組長、市有關單位和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寶雞市稅費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落實稅費保障措施,對稅費保障工作進行考核和監督。
二是建立健全全市涉稅涉費信息共享交換機制,依托市政府政務信息共享平臺、陜西省稅務局非稅收入協同工作平臺、社保費信息共享平臺等,推進涉稅涉費數據資源共享共用。
三是建立多部門參與的稅費協作機制,將各類稅費保障事項從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中提取歸納為源頭控管、數據共享、執法協作、信用評價、司法保障、聯合懲戒等六大類,使得稅費協作有規可依、職責清晰。
四是建立考核獎懲制度。把稅費保障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建立常態化檢查通報機制,對認真履行責任、協稅護稅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與表彰獎勵。
寶雞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寶雞市稅務局
2022年5月25日